2018-04-25 09:05:00 访问:5228
关于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要求的通知
科技处、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省财政厅预算局2018年增加8项民生领域省级财政支出进度的通知精神,以及省教育厅财基处有关财政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考核的规定,2018年批复项目和2017年结余结转项目(含中央资金项目)全部列入进度考核项目。请科技处、各项目负责人抓紧落实项目的设施,按月完成项目支出考核进度。考核时点及进度要求为:3月20%,4月35%,5月50%,6月60%,7月67%,8月74%,9月80%,10月90%,11月100%。没有完成考核进度要求的项目,所产生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自行承担。
谢谢支持!
云南农业大学财务处
2018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