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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云南省医疗保险政策法规,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指导工作。
二、全面负责教职工医疗保险日常管理、咨询服务工作。
三、负责办理各项医保业务。 1、“特殊病”“慢性病”人员审核申报;
2、异地就医申报;
3、转外就医审批手续;
4、特殊诊疗项目的申报审批;
5、异地急诊的备案审批;
6、慢性病、特殊病年度复审。
四、负责教职工医药费用的审核、报销工作。
1、急诊门诊费用审核报销;
2、异地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3、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4、转外住院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5、异地安置教职工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6、转外就医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7、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8、离休干部转外就医医药费用审核报销; 9、离休干部异地安置医药费用审核报销。 五、负责教职工年度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的准确申报 。
六、 负责医保资料、数据的录入工作,完善医保档案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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