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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29 00:26:27  user

烟草科学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条例

为认真做好实验室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保障教学、科研和全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条例。

一、各实验室要切实抓好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安全条例,制定安全公约和重要仪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实验室主任要把安全工作列为一项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抓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解决不安全隐患和处理安全事故,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

二、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条例,确保进行实验的师生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对无视安全规定,可能导致危害人身安全和财产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实验,并向实验室主任及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三、实验室要保持整洁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不得打闹、嬉戏,不准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外来参观人员须经实验室主任或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由专人陪同,参观时不得妨碍实验室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实验室要根据本室仪器的性能要求,确定实验室(或使用场所)的建设与改建,做好水电供应,并根据仪器设备的不同情况分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冻、防磁、防腐蚀、防辐射等技术措施。

五、院领导要重视实验室的安全和防护工作,保障实验室的安全,根据仪器设备的性质配备必需的消防设备与器材,实验室工作人员均应学会正确使用。

六、仪器设备的安全措施要纳入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的人员经考核方可独立使用,一般情况下仪器设备在使用中要有人值班,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七、要注意精密仪器设备的水电保护,防止因电压波动和突然停电、停水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

八、大量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应专门制定相应的安全条例。

九、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熟悉本室的水、电供应、管道及附属设施情况,分工负责,妥善管理,下班时必须切断电源、水源、火源、关好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实验室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不准私借和转配。

十一、如发生事故须及时如实上报积极补救,保护好现场,配合保卫处及上级机关部门查明原因,吸取教训,阻塞漏洞。

       十二、对违反上述规定造成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肇事者和单位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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