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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报送2016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的通知

master | 2016-11-25  阅读:9654

 

各学院、部门:

为了掌握我校2016年社会服务工作开展情况,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该项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统计全校每位教师2016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按照每天2个课时标准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统计期限:201512月至201611月。

2. 统计范围:姚安县、南华县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镇雄县、澜沧县、泸水县、维西县、剑川县、独龙江乡加挂扶贫工作。

3. 统计人员:在职在岗教职工,不包括挂职锻炼干部、支教青年教师、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校学生、离退休教师、校外临时聘请人员。

4. 相关要求:统计数据务必真实可靠,具体到每一位教职工。纸质版统计表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印章确认后,与电子版一起在20161129日(星期二)下午600以前报送到社会服务办公室(西校区工程中心102室),联系人:刘璐,联系电话:65227710,电子邮箱:654134398@qq.com

 

社会服务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2016年度社会服务工作量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