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 2016-12-08 阅读:7883
文件
云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
党办校办联发〔2016〕29号
关于开展2016年度“挂包帮”“转走访”
各学院、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直和中央驻滇单位“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暨驻村扶贫工作队经验交流工作推进会以及全省“10•17”扶贫日脱贫攻坚表彰暨社会扶贫推进大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挂包帮”“转走访”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总结我校2016年扶贫工作,将扶贫工作融入教学、科研工作,进一步增强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推进扶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职责,助力我省脱贫攻坚,根据《省级及中央驻滇单位“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办法》(云贫开发〔2016〕21号)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校扶贫工作总结谋划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学院、各部门、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分个人和部门两种形式进行,以姚安、南华“两县”扶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为主,兼顾镇雄、澜沧、泸水、维西、剑川、独龙江五县一乡加挂扶贫工作。
(一)个人考核
考核帮扶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主要考评入户走访开展工作情况、贫困户贫困现状收集分析及建档立卡情况、帮户计划制订改进情况、帮扶措施落实情况、贫困户家庭增收及脱贫进展情况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1。
(二)部门考核
各学院、部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集体纳入部门考核范围。主要考评各学院、部门、驻村扶贫工作队“挂包帮”定点扶贫的组织保障、工作落实、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包括按要求安排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遍访和回访情况、制定精准帮扶计划及落实情况等规定动作以及帮助当地协调项目资金改善基础设施、引进企业发展特色产业、学生参与扶贫工作开展实习情况等自选动作。具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见附件2。
三、考核方法
(一)自查自评
帮扶干部、工作队员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个人考核指标及评分表,形成书面工作总结和自评表。各学院、部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全面梳理工作开展情况,对照部门考核指标及评分表,形成书面自查报告和自评表。个人和部门书面总结材料统一报送社会服务办公室。
(二)报告审核
社会服务办公室对个人和部门的总结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三)综合考核
社会服务办公室组织考评会,根据个人和部门的自查自评情况、实地核查情况、基础数据和支撑材料,对照考核评分表进行逐项打分,基础分值为100分,加分分值为50分,共150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0—90分(含70分)为良好,60—70分(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部门、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帮扶干部、工作队员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后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至社会服务办公室(联系人:沙本才、李国治,联系电话:65227653、65227684)。
2016年12月31日前,社会服务办公室对考核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考评会开展综合考核。
附件:1.个人“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表
2.部门“挂包帮”定点扶贫工作考核指标及评分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6年度“挂包帮”“转走访”定点扶贫工作考核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