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关于缴纳南华县脱贫目标责任保证金的通知

master | 2016-09-21  阅读:6471

各学院、部门:

为了执行《南华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落实个人缴纳脱贫目标责任保证金制度,我校在南华县沙桥镇新华村的挂包干部需缴纳脱贫目标责任保证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纳标准。挂包单位主要负责人缴纳保证金 1000 元,其他班子成员及挂包干部每户缴纳保证金500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人缴纳保证金500元。

二、奖惩细则。保证金由学校统一收齐后交南华县财政局。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保证金如数退还,并每户奖励 200 元。未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三、相关要求。挂包同一贫困户的干部相互协商,每户共同缴纳保证金500元;挂包干部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以工作队为单位统一收齐保证金后,2016年9月30日下午6:00以前交到社会服务中心(西校区工程中心102室)。

 

附件:1.中共南华县委办公室 南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华县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通        知

2.挂包南华县沙桥镇新华村干部名单

 

 

                             社会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关于缴纳南华县脱贫目标责任保证金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