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党支部考核标准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促进我校基层党组织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省委组织部云组发[2004]10号《关于实施“云岭先锋”工程,全面加强高等院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精神和《云南农业大学基层党组织建设项目基本标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标准。
党支部考核标准表
党支部: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评分 |
综合分 |
思 想建 设 20 % |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校党委和院党总支的各项决定和决议;坚持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
3 |
未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执行上级指示或决定不力的扣1—2分;未开展教育活动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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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建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云南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等工作文件。 |
3 |
未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制度或执行不力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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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支部书记除了积极参加院党总支组织的中心组(扩大的)学习外,还要抓好本支部的思想理论建设,两月组织一次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学习,每学期给党员讲一次党课,使党员的理论素质和思想素质都得到提高。 |
3 |
每年组织支委和党小组长学习少于6次扣1—2分;未开展党课培训教育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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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党支部建设,按照党委、党总支的要求,结合党支部的工作实际开展党员和教职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服务意识教育。坚持对青年学生进行科学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教育。 |
2 |
思想政治教育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党员服务意识不强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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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结合“三育人”工作,做好师生员工理论宣传、教育工作,把育人工作落实到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去,定期专题研究、分析教职工和学生的思想状况。 |
3 |
未建立“三育人”制度的扣1分;党员出现违规受到处分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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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积极参加《党章》知识竞赛活动。 |
3 |
未专题组织党员学习活动或参加竞赛人员达不到总人数的90%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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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教职工党支部要把提高教学、科研、管理水平作为党支部的重要任务,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学生党支部要通过“党建带团建”发挥联系、团结、教育、引导学生的政治优势,组织开展以“在党旗下成才,为党旗增辉”为主题的实践教育活动,举办适合大学生特点,有益于学生健康成长的各种活动,增强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 |
5 |
思想政治工作与实际工作结合不紧扣1—2分;活动开展得不好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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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织 建 设 30 % |
1、党支部组织健全,做到支部委员思想统一,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党支部书记政治素质要好,群众威信高,热心于党的工作;党支部委员会团结、协调,共同做好党支部工作。 |
4 |
群众对支委评价或反映不好的扣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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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党员的教育管理考核制度,以提高素质和增强党性为目标,认真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考核工作。 |
4 |
制度不健全、效果不好的扣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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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强班子团结,坚持民主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班子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
3 |
民主生活会不正常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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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支部委员、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掌握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按规定和程序组织好支委换届和选举工作。 |
4 |
未按规定进行换届选举的扣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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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重视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十六字方针”,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力度;制度完善,程序规范,并达到上级规定的指标比例。 |
4 |
无发展计划,不严格按照程序扣1—4分;发展党员出现问题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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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党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
5 |
未按期过组织生活的扣1—3分;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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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党支部积极配合党校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和辅导。认真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
3 |
没有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或管理不规范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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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和做好事、扶贫帮困等活动。 |
3 |
活动开展少或效果不好的扣 1—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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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风 建 设 10 % |
1、党支部要引导党员爱岗敬业、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起先锋模范作用。 |
2 |
党员工作作风不好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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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党支部坚持群众路线,在处理重大事项上充分依靠党员和信任群众,做到客观、公平、公正,多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及时处理反馈群众的来信来访。 |
2 |
未充分调动和发挥群众作用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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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党员、支委分工联系基层、联系群众,为群众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 |
3 |
虽建立制度但未落实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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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活动,贯彻执行两个《条例》,在群众中有良好的形象和较高的威信。 |
3 |
未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扣3分;群众反映评价不好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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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 度 建 设 40% |
1、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会议制度,完善议事规则、规范决策程序,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
3 |
议事规则不健全,重大问题不集体讨论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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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
3 |
不认真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扣 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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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坚持召开党员大会制度。党支部一般应每月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主要是贯彻上级精神,制定工作计划,或安排工作任务,或开展组织生活,或进行政治理论学习,或讨论发展新党员等。党支部要重视和支持党小组的工作,经常给予指导和帮助。党小组应两周召开一次小组会议,结合实际开展力所能及的活动。 |
4 |
每年召开党员大会低于10次的扣1—3分;;党小组未发挥应有作用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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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部收缴党费严格按规定执行。党员每月按时向支部缴纳一次党费。 |
4 |
党员缴纳党费不按时的扣1—2分;支部未严格按规定收缴党费的扣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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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严格执行党费管理使用制度,严格管理、合理使用上级划拨的党费和党建经费。 |
4 |
管理和使用党费违反规定的扣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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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支部的各类活动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荐完整。 |
3 |
开展活动无计划,随意的扣1—2分;无文字记录的扣2—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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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坚持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和谈话、交心制度。联系群众或入党积极分子要落实到每位党员。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应找本支部的党员谈话一次;对表现不好的党员应及时诫勉或批评教育。 |
3 |
未落实联系制度的扣2—3分;未按时找党员谈话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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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党支部每学年要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开展情况,还要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
3 |
未向党总支汇报工作情况的扣1分;未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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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结合党员年度工作总结和平时表现及群众的反映,开展民主评议工作。评议优秀的推荐表彰,评议为不合格的要严肃处置。 |
2 |
未认真开展评议工作的扣2—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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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党支部每学期要制定和落实发展党员计划,并较好地完成计划。 |
3 |
发展党员工作无计划的扣1—2分;落实不好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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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贯彻执行发展党员的“十六”字方针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云南农业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加大在优秀大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的力度,使党员的比例达到上级的要求。 |
4 |
未较好贯彻“十六”字方针或不严格按发展程序发展党员的扣2—3分;党员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扣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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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坚持发展对象公示制度,对未经公示或公示期发现有影响入党问题的,党支部不能讨论其入党问题,党总支不能批准其入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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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严格按公示制度要求公示发展对象的扣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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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特色 |
党支部工作有创新、有特色的可加5—9分;成效显著的可加10——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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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要求 |
1、 严格按规定执行的项目可打满分。 2、 执行不到位工执行不力的按程度不同相应扣分。 3、 每项工作累计扣分超过分值时,按分值计算。 4、本考核满分为100分,最后结果以综合分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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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等次 |
100—90分为优秀;89—85分为良好;84—75分为合格;74—70分为基本合格; 69分以下为不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