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0]53号
各学院:
根据学分制指导性教学计划的课程安排及各学院的实际情况,在学院填报下学期开设课程的基础上,教务处已经完成下学期课程的排课工作。现将本科生选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第一次选课时间为
2.
3.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自行到机房上机选课,如学生在选课过程中发现选课系统或课表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科联系(5227702)。请有机房连接到校园网的学院,做好硬件设施的准备工作,并优先保证学生上机选课。
4.选课时请禁用搜狗、雅虎等搜索引擎的“屏蔽弹出窗口”功能,否则将影响选课数据提交!
5.请各学院组织导师对学生进行教学计划讲解,让学生清楚本专业下学期所开设的课程。
6.本学期没有参加教师教学评价的学生,需首先对本学期授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后方能选课。
7.请各学院的导师务必向学生传达以下内容:
(1)学生登陆教学管理系统后,请首先浏览《选课通知》,然后仔细阅读《选课系统操作指南》,掌握选课系统的使用方法。
(2)学生在进行网上评教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学生选课时,先选与本专业有关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必修课,确定其上课时间后,再选全校性的基础课和公共课,确保上课时间无冲突。
(4)理论与实验分开开设的同一门课程,选修了理论课必须选修相应的实验课。
(5)2009级公共体育课分专项开设,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选择相应的教学内容。
(6)学期末选课不限制选课申请人数,人数可以超出课程容量。系统处理超容量课程时,由计算机从申请人中随机抽取,能否选中课程与选择课程的时间先后顺序无关。为提高第一次选课的成功率,建议后选课的同学尽量从未满的班级中选择适合自己的教师。
(7)部分课程未安排上课教室,教务处将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来安排教室,同时,其他课程的上课教室也可能会根据选课情况进行调整。具体教室安排以下学期开学时公布的为准。
(8)选课完成后,请学生务必记录好自己所选课程的课程代码及教学班号,下学期期末考试将根据教学班安排考场。
(9)本学期的重修选课数据已导入选课系统,请相关学生认真核对,如有疑问请与任课教师或教务科联系。
(10)学生选课结束后,务必完全退出学分制管理系统,关闭全部浏览器页面。
教 务 处
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