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设置
1、答辩委员会
主 任: 袁 唯
副主任: 肖 蓉 龚加顺
委 员: 林 奇 彭吉萍 陈 韬 黄艾祥 卢昭芬 张培正 吴荣书
杨振生 胡永金 董文明 游晓华 高 斌 王 淼 刘意秋
黄启超 付晓萍 谷大海 李永强 廖国周 向泽敏 徐志强
冯 励 唐卿雁 李凌飞 范江平
工作人员:赵灵芝 张庆峰
2、答辩时间:2011年5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3、答辩分组安排:见附表
二、答辩程序及答辩要求
1、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要求。
2、答辩要求:
(1)答辩学生陈述,简要介绍课题的背景、选题依据、目的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结果、结论、展示图片等材料,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小组评委提问(5分钟),原则上要求对每位学生提问。学生回答问题,回答必须服从问题的要求,不离题或偏离概念。
3、答辩小组对答辩做出评语及综合评分。
4、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三、成绩评定:
1、总分100分,指导教师综合评分占40%,评阅老师综合评分占20%,答辩小组答辩评分占40%。
2、评分标准:依据《云南农业大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中“答辩评审标准”及“成绩评定表”进行具体操作。
四、二次答辩规定
1、凡因设计、论文质量或平时工作态度问题,指导教师认为不能按期答辩者,或参加第一次答辩而未通过者,可定为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总成绩只定为“及格”或“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