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毕业生到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学生食堂实习管理规定(试行)
毕业实习是学生完成学业走向工作岗位的主要环节,是学生能否顺利融入社会、完成从学生向社会人转变的关键。为此我校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为应届毕业生搭建这一实习的平台,同时也是为促进我校饮食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饮食服务中心职工队伍建设奠定基础。
一、实习岗位
学生食堂管理、食堂内各岗位工种的了解与熟练操作。
二、岗位职责
1、协助餐厅主任进行餐厅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2、参与餐厅工作,熟练掌握餐饮工作整体流程;
3、熟练掌握《食品安全法》,熟知餐厅管理标准和要求;
4、熟知物资采购要求,严把物资采购关,并索证备案到位;
5、加强成本核算,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6、做好餐厅员工的管理工作;
7、协助餐厅主任做好其它工作。
三、实习条件
1、具有职业中专、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
2、政治合格,品行端正,思想素质好,能吃苦耐劳,热爱饮食工作;
3、身体健康,不能有从事饮食服务工作的传染性疾病;
4、具有较强的餐饮管理能力,驾驭事物能力,创新工作能力;
5、熟练运用微机进行台帐管理;
6、会操作声像、数码设备。
四、实习要求
1、遵守实习单位学生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积极参加所在岗位的各项活动。
2、严格以实习生的身份要求自己,服从食堂管理人员的安排,积极主动向管理人员请教,与实习岗位相关的工作需得到食堂管理人员允许后方可实施。
3、学生实习期间有事请假,需征得食堂管理人员的同意。
4、学生实习期间旷工累计达一周者,作实习成绩不及格处理。
五、实习鉴定标准
1、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良好,学习、工作态度认真主动,在工作中能发挥出良好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
2、良好:学生思想品德良好,学习、工作态度认真,具有一定的专业素养,遵纪守法。
3、一般:学生思想品德良好,基本遵守纪律,能参加实习,专业素养一般,工作能力一般。
4、差:不能按实习要求完成实习计划。
六、实习单位职责
1、实习单位(学生食堂)组织学生实习的相关工作及做好实习考核。
2、负责提供学生实习期间的用餐及给予经济补助。
3、食堂负责人对实习生从严要求,耐心指导,严格考勤。
七、实习时间与待遇
1、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30天)。
2、实习期间待遇:食堂提供用餐及给予400-600元的补助。
3、实习期间住宿:本校学生住宿自己解决;外校学生安排住宿,但本人负责行李。
八、其他
在实习期间,对实习工作认真负责、能吃苦、思想品德好、表现好的实习生,实习期满后,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留在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工作。
九、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人:汪涛 熊蕊
2、电话:0871—5227623 5227838
3、时间:
云南农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