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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05 09:55:38  高斌

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总则,以此作为我校各硕士学位授予专业制订或修订培养方案的依据。

一、培养目标

(一)总体目标

硕士研究生教育既承担着为社会主义培养各类高层次人才的任务,又承担着为博士生教育输送合格生源的任务。因此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应当在强调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的同时,重视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创新和创业精神,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把研究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适应多种岗位需求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具体要求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良好的学术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具有求实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合作的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刻苦钻研,勤奋学习,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熟练的实践操作技能;了解本学科现代理论和技术的发展水平以及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适应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多种岗位的需求。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论文写作能力,能基本听懂用外语所作的本专业学术报告,进行初步的国际学术交流。

4.身心健康,符合所学专业对身体素质的基本要求。

二、学制及培养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根据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期毕业,但须按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处审核,报分管校长批准。原则上提前毕业时间不得超过1年,延期毕业时间不超过2年。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为基本依据,根据经济建设和学科发展的需要,结合本专业的实际情况、优势和特色,设立35个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可对研究方向包括的内容作简要说明)。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确属本学科专业范畴,一般应按三级学科设置。应在紧密联系本学科的基础研究,体现学科自身优势和特点的同时,密切关注经济、科技、社会发展中具有重大或深远意义的领域,努力把握本学科的发展趋势,力求体现前瞻性、先进性和前沿性,使本学科研究生的培养立足于较高的起点和学科发展的前沿。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有较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队伍;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研究成果;有能力开设本研究方向的主要课程和相关课程;有培养本研究方向研究生所需的研究经费、实验设备和其它物质条件。

研究方向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若确需调整,须经学科点讨论,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处审查、备案。

四、课程设置和学分要求

课程设置应遵循科学、规范、拓宽的原则,做到知识结构合理,重视学科间的联系、渗透和交叉,有利于硕士研究生加深加厚基础理论、获取本学科的最新信息,有利于扩大知识面,构建面向未来的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科学、完整的课程体系。课程设置一经确定,应保持严肃性和相对稳定性。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课程总学分要求:自然科学类(含理、工、农)研究生至少应修28—30学分,但不得超过35学分,原则上所有课程在一年内修完;社会科学类研究生至少应修30—32学分,但不得超过37学分,所有课程应全部在一年半内修完。具体见各专业培养方案。

(一)课程设置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非学位课程,学位课程为必修课,包括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非学位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

1.公共学位课(8学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需要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外国语2门公共学位课程。

1)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自然辩证法 (2学分)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1学分)

2)第一外语

英语精读(3学分)

英语听力(2学分)

2.专业学位课(10—12学分)

1)基础理论课

基础理论课是硕士研究生学习和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基础理论的重要基础课程,应体现研究生在学科基础理论方面应具备的宽度和水准,体现本学科的共同基础,原则按一级学科设置,一般为1—2门。

2)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是在本学科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学科系统专门知识和技能的基础课程,要充分体现学科发展的前沿,按二级学科开设,一般为2—4门,其中应设置一门介绍学科专业研究进展类课程。

3.选修课(8—12学分)

1)公共选修课主要为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提高适应能力服务,包括计算机、文献检索、管理、人文等课程,由研究生处统一开设。

2)专业选修课是供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加深各研究方向必要的知识面以及进行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它是专业学位课程的延续,应充分体现各专业研究方向的特点,可按专业或研究方向的需要而设置,原则上各专业设置的选修课备选课程为8—10门。每位硕士生至少应选修3门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以保证专业特色。

3)其他选修课在导师的指导下可在全校其它各专业硕士课程目录中选修。

4.补修课(不计学分)

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的同时,必须根据学位点安排,补修本学科本科专业或相近专业主干课程2—3门,考试须合格。未补修或补修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论文答辩。

(二)课程学分

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除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第一外语外,其它课程严格按每18学时计1学分。学位课程每门为2—3学分,非学位课程每门不超过2学分。

(三)课程考核

研究生课程学习必须通过考试或考查,成绩合格后方能获得学分,所有课程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的课程须按有关管理规定进行重修。

学位课及公共基础课均为考试课程,一般以笔试为主,专业选修课可采用笔试和课程论文或专题学术报告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考核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及应用基础理论分析问题的能力。

五、培养方式和方法

(一)基本方式和方法

采取思想政治教育与业务教育并重,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并重,修学分和进行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政治思想教育、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学术活动、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培养,并注重体育锻炼,做到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在以导师为主的同时,可成立导师指导小组,由导师或指导小组全面负责培养工作,包括思想教育、学风教育、培养计划的制定、学位论文的指导等。应充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努力体现以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思想,调动研究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思想政治教育

加强研究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道德品质教育,采取政治理论课学习与经常性政治思想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和导师的教书育人作用。研究生应认真参加政治理论课学习,不断提高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能力。

(三)课程学习

贯彻课程学习与科研并重的原则,使硕士研究生既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又具有较强的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课程学习是提高研究生业务素质的基础,通过课程学习使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较好的实验技能。研究生在入学第一个月内,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培养方案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一)。课程学习可根据课程性质、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的条件采取听课、讨论、自学辅导等方式进行,既要发挥教师的指导作用,又要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综合分析的能力。

(四)必修环节

学术活动、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是研究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没有完成必修环节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论文答辩。

1.学术活动

学校鼓励硕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尽早开展科学研究活动,研究生在校期间应积极参加科研项目、发表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按《云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政发〔200253号)规定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

为了使研究生全面了解本学科新进展和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拓宽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研究生必须参加一定的学术交流活动如学术会议、学术讲座等。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本学科的学术活动不少于4次,并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在本学科范围内作学术报告不少于1次。研究生在完成有关学术交流活动后,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考核表》,各学位点和导师给予考核(合格与不合格)。

2.教学实践

为培养硕士研究生的教学能力和表达能力,要求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参加一定的教学实践,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研究生教学实践内容可以是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验、辅导或协助指导本(专)科生产实习、课程设计及毕业设计等工作,教学实践的总工作量不少于20学时。研究生的教学实践内容由导师和学位点统一安排,研究生完成教学实践后填写《云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由学位点和导师进行考核。对来自高校的在职人员,已从事过一学期以上教学工作的,可不参加教学实践。

3.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提高社会实践能力的必要环节。应届考入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社会实践,时间不得少于3周,并提交社会实践或社会调查报告,由学位点和导师进行考核。

(五)中期考核

为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研究生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必须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包括政治思想、课程学习、开题报告情况、实践教育、学位论文选题等,具体要求见《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中期考核合格者方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六、学位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重要环节。为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学院和导师应该抓好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答辩等关键环节。

(一)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确定研究方向,进行广泛的文献阅读及调查研究,在第一学期末或第二学期初确定论文选题。学位论文的选题一般应结合本学科的研究方向和导师的科研项目、科技开发项目,鼓励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应用型课题。

(二)硕士研究生应通过课题调研和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在广泛查阅文献基础上,于第三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个人培养计划》(二),并在由导师组和本学科相关专家组成的论证会上进行可行性论证,经导师、学位点和学院审批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工作。开题报告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重做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拟订学位论文工作计划,在学位论文期间,应定期向导师提交阶段性报告。

(三)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衡量其能否获得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它集中体现了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实际工作能力、开拓精神以及对所研究领域的熟知程度。学位论文应有创新性、系统性和科学性,在理论分析和研究方法上有所改进,能表现出研究生具有综合运用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研究结果应有新的见解或能够解决实际生产问题,并做到结构严谨、概念准确、推理严密、数据可靠、词句精练通顺、文字图表清晰、标点符号正确。

(四)学位论文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以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硕士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撰写学位论文的时间不少于1年。学位论文要有足够的分量,一般在3—5万字。

(五)学位论文应在答辩前1—2个月按照论文格式和要求全部完成,由校内外3名同行专家对论文质量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合格后方能申请答辩。

(六)学位论文格式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学位论文撰写格式的要求进行。

七、论文答辩、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研究生在通过课程学习和考试、完成各培养环节、取得规定的总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发表学术论文达到学校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的全部工作后,可向所在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和研究生处提出答辩申请,经批准后,由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组织论文评审和答辩。

答辩合格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通过,报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批,准予毕业。学位授予按《云南农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执行,硕士研究生还应通过学位英语考试,方可授予硕士学位。

八、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自2011级起开始实施。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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