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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27 11:22:59  李永强

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开展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

为深入做好我校2013年毕业生就业工作,全面提升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为毕业生进入社会、进入企业做好技能上的准备,真正做到符合社会需要、企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逐步符合教育方针下的“持双证”毕业(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学校决定与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共同开展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的对象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所有专业、工程技术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等相关专业)、建筑工程学院(建筑环境与能源设备等相关专业)、基础与信息工程学院(应用化学专业)、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动物科学技术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林园艺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烟草学院、龙润普洱茶学院等与质量技术监督行业相关的食品、化学、材料等专业在校大三、大四学生(含研究生)。

二、职业资格鉴定的岗位与等级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检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计量、检验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本次职业资格培训鉴定的等级为高级(国家三级)。

1、计量人员(从事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包括:

长度计量工(员)、热工计量工(员)、衡器计量工(员)、硬度计量工(员)、容量计量工(员)、电器计量工(员)、化学计量工(员)、声学计量工(员)、光学计量工(员)、电离辐射工(员)。

2、检验人员(质检、化验)(从事产品或商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制品、中间产品、外购件及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检测、检查、鉴定、测试、测定、装试、装校、实验、试验、化验、抽验、抽查、验收、验配、分类、分级、分析、分测、探伤、鉴别、监督、监测等工作的人员)国家职业资格鉴定包括:

食品检验工(员)、化学检验工(员)、材料成分检验工(员)、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员)、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员)、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员)、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员)。

三、职业资格鉴定的内容与培训方式

针对职业技能鉴定的特点与要求,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安排指定授课教师对学生的实际操作训练和质量技术监督基础知识两部分内容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具体内容包括:

1.标准及标准化:标准化的发展、地位及作用,标准的采用、分类、编写、贯彻实施,企业标准化的管理及贯彻实施等知识。

2.计量基础知识:计量学的发展、特点及分类,量值传递与溯源性,误差的来源与种类,数据处理和最终表达方式等知识。

3.质量管理与质量认证:质量管理的产生和发展,全面质量管理和ISO9000族的关系,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合格评定与认证认可,产品质量认证等知识。

4.质量监督与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质量检验的分类、作用、管理及实施,抽样检验的概念、方法及抽样方案和抽样标准的使用等知识。

四、鉴定考核教材及方式

1、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鉴定。考核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均达70分以上为及格。

2、职业资格证书上有两个成绩,理论成绩由学生所学相关专业课成绩为依据,不用再考);实际操作成绩由中心提供教材(每人发一本《质量技术监督基础》做为实操考试用书)、试卷。试卷由鉴定中心出。鉴定中心根据学校安排,进行4--8学时的辅导讲座并考核,学生考核时间待通知。

五、证书颁发

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均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检验(化验)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该证书可跨区域无需年审,无有效期限)。

六、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在校学生,可在2012127日前(拟定于12月中旬进行培训考核),到云南农业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报名,选择需要申报鉴定的职业类型,报名参加培训考核。报名时需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同一底版彩照三张(2寸一张、1寸二张)。

七、收费

对我校学生的职业鉴定采用优惠标准进行收费,费用为(高级)550/生(单证),900/生(双证)(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试卷费、证件制作费、指导中心考评员差旅费、邮寄费等)。由学校负责收取学生报考所需要费用,在报名后,统一上缴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定帐户,鉴定中心出具统一收据。

八、其他事项

1、取得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去与食品相关的企业工作。可以进入质检、品控、研发、食品包装等食品企业的相关部门工作。

相关企业如:粮油及制品、乳及乳制品、肉蛋及制品、白酒、果酒(黄酒)、饮料、糕点糖果、啤酒、罐头、调味品、酱货、腌制品、水产制品、茶叶等食品相关企业的检(化)验工作。

2、取得化学检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去与化学相关的企业。可以进入质检、研发、抽样、采样等化学企业的相关部门工作。

相关企业如:日用化工产、化学肥料、化学农药、涂料和染料、试剂和溶剂检验(化验)人员;煤炭和焦化、水泥、水质、气体等化学相关企业的检(化)验工作。

其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依次类推。

3、用途:该证书全国通用,《食品检验职业资格证》在食品行业、《化学检验职业资格证》在化工行业通用,其他专业证书依次类推均在全国通用。该证书近几年已在全国知名企业及外资、合资、国有大型企业中取得了相当水平的知名度。如:伊利、蒙牛、三元、维维及苏钢、首钢、现代汽车……等。从今年毕业生就业市场反馈信息上来看,很多企业把应聘者是否持有所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应聘的第一先决条件。

八、联系方式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西校区体育馆西门一楼)),联系人:王艳伟、周慧芳老师,联系电话:0871-522764752270851588722262618788405362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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