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12] 103号
各学院: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从2010级本科生开始实行按学分制收费后,明确要求给选修公共选修课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安排1次补考。为保证下学期补考工作有序进行,请各学院及相关教学单位提前通知有
1.请相关任课教师抓紧时间进行考核及阅卷,并将期末考试成绩于
2.任课教师提交完成绩后,请按学校考试有关文件要求,在下学期开学补考前为需补考的学生准备好补考相关内容。
3.请各学院通知2010级及以后的本科、专升本学生,及时查看公共选修课的成绩,提前安排好假期行程,需补考的学生请提前返校,按时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
教 务 处
二○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