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设置
1、答辩委员会
主 任: 肖 蓉
副主任: 龚加顺
委 员: 袁 唯 和绍禹 林 奇 彭吉萍 陈 韬 黄艾祥 段建明
吴荣书 谭 垦 李亚辉 胡永金 董文明 董 坤 王 淼
范江平 谷大海 廖国周 杨振生 黄启超 游晓华 张 炫
周丹银 付晓萍 高 斌 李永强 向泽敏 史崇颖 黄 剑
唐卿雁 刘意秋 汪建明 冯 励
工作人员:赵灵芝 张庆峰
2、答辩时间:
3、答辩分组安排:见附表
二、答辩程序及答辩要求
1、答辩组组长宣布答辩要求。
2、答辩要求:
(1)答辩学生陈述,简要介绍课题的背景、选题依据、目的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结果、结论、展示图片等材料,时间为10分钟。
(2)答辩小组评委提问(5分钟),原则上要求对每位学生提问。学生回答问题,回答必须服从问题的要求,不离题或偏离概念。
3、答辩小组对答辩做出评语及综合评分。
4、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
三、成绩评定:
1、总分100分,指导教师综合评分占40%,评阅老师综合评分占20%,答辩小组答辩评分占40%。
2、评分标准:依据《云南农业大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暂行办法》中“答辩评审标准”及“成绩评定表”进行具体操作。
四、二次答辩规定
1、凡因设计、论文质量或平时工作态度问题,指导教师认为不能按期答辩者,或参加第一次答辩而未通过者,可定为二次答辩。
2、二次答辩总成绩只定为“及格”或“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