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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09 16:51:02  李永强

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教通[2014] 2号
各学院:
为做好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日期:2014年2月19日~21日
二、补考课程安排
(一)统一安排补考(缓考)的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英语Ⅰ》、《英语Ⅲ》、《高等数学》、《高等数学Ⅰ》、《线性代数与概率论》、《农业应用物理学》、《普通化学》、《大学计算机基础》、《植物学》、《植物学实验》、《基础生物化学》、《基础生物化学实验》、《土壤肥料学通论》等18门,具体安排见附表。
 (二)其他课程的补考(缓考)由各学院组织安排(补考安排应注意避免与正常教学冲突),并于开学第一周内(2014年2月28日)前完成补考工作。请各学院于考试前一周将补考安排(课程、时间、考场、监考人员等)发送电子邮件到578448439@qq.com备案。
(三)本学期有公共选修课的各学院,及时通知需补考(缓考)的学生,按时参加考试,具体补考安排由学院或任课教师自行组织。
三、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补考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各项任务。
(一)课程所属学院须仔细统计相关课程的补考学生和缓考学生数据,提前印制试卷,主动通知有关学院领取试卷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通知任课教师到考场巡考,考试结束时收回补考试卷。
(二)按照补考日程安排并通知监考教师。容量为60人的教室,每个考场必须安排2名监考教师;容量为90人以上(含90人)的教室和阶梯教室,每个考场不得少于3名监考教师。
(三)监考教师须按照《云南农业大学监考守则》严格监考。佩戴监考证,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编排座次表,有序组织考生入场,严格查验考生证件,认真做好考场情况记录并督促本考场的全部考生签到。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立即认真清点考卷,并将试卷和考场情况登记表、签到表一并交回七号楼B区或C区值班室。
(四)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参加补考的学生(包括批准缓考的学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或学生证),按规定的补考时间和地点参加补考。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五) 补考结束后一周内,任课教师须在教务管理网站报送成绩。
(六) 因课程成绩还没有提交完成,开学前根据实际的补考人数日程表可能会略有调整,最终以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表(更新)为准,到时另行通知。
附表: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日程表附表.doc
                                     教  务  处
二〇一四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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