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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4:50:01  谭超

关于2016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校对情况说明

关于2016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校对情况说明

 

1、请各学院按照云南农业大学2016年毕业生就业方案校对名册,组织学生认真校对本人基本信息(学号、姓名、性别、学历、生源所在地、单位名称等)是否有误,要与档案、毕业证、身份证的一致,有误处请在名册上直接写出,确认无误后学生请在“签约时间”栏上本人签名认可。

2、单位名称一栏(即为户口和档案的去向)(a.单位解决档案和户口的,单位名称一栏为单位名称或者单位委托托管的人才市场;b.单位不同时解决档案和户口的,单位名称一栏为毕业生档案和户口派回生源地的具体地点):(1531日以前就业协议书已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的,按照协议书上的单位名称录入,如果所签就业协议的单位不能为学生解决户口、档案问题的,校对名册上暂未列入该单位,原则上户口、档案转入生源地或由学生申请档案、户口托管。(2531以前未交就业协议书的,学校视为暂未找到就业单位,原则上户口、档案转入生源地,学生也可申请档案、户口托管。(3)为有效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学校要求有就业意向的同学请在69前签定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把相关材料交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这跟学生回地州(市)参加事业单位或公务员考试并无矛盾。69后确定单位的毕业生,需在71后到云南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3、生源地要求校对到县()

4、在职攻读、委培的硕士、博士学历的毕业生,请注明原工作单位名称,或把相关委培证明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5、考取硕士、考取博士的毕业生,请尽量在613日前把录取通知书和调档函的复印件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以便学校把毕业生的档案、户口转寄到升学学校。

云南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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