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会捐款意向书
甲方: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会
乙方: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精神和《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管理实施章程(试行)》的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每年捐赠人民币 万元,暂定 年 ,加入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会。
二、乙方在本协议签字生效后,可将每年捐赠款汇入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会帐户。帐号和开户行如下:
帐号名称: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会
人民币开户行:中行省分行营业部
人民币帐号:03483908091001
联系人:杜丽萍 (13888994458) 、 周 玲(13888407010)
三、甲方收到款后,通过学校向乙方开据具有法律效力的捐赠票据,并赠有乙方单位名称的匾留念。
四、乙方所捐资金委托甲方负责管理和使用。甲方依照乙方意愿,
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并将使用情况通报乙方。
五、乙方在捐赠时期内享有以下权利:
1. 每年以乙方名字命名的资助,由甲方负责贴于“爱心榜”上;
2. 乙方每年可派2-3名代表参加由甲方召集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组织的捐赠仪式;
3. 乙方可派代表参加甲方邀请的由茶学学科组织的有关活动。
4. 乙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甲方提供的人才培养、科研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基金会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