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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4-24  茶学院

茶学“爱心” 基金管理实施章程

云南农业大学茶学“爱心” 基金管理

实施章程(试行)

 

20064月,学院在学校、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正式挂牌成立。学院的成立为茶学学科的建设和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建院以来,学院积极加强了与社会各团体组织和企业的交流与合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为了彰显学院的办学特色和办学理念,经学院研究讨论成立了茶学“爱心”基金。其目的是让学生通过获奖、获助后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刻苦钻研,立志成才的胸襟和信心;同时奖励部分德才兼备的教师,积极鼓励我院青年教师继续深造和学习提供一个平台和保证。为规范基金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章程。

一、       评选对象

1.      学院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2.      学院在职教师

二、 评选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质优良;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秀,毕业后愿为茶产业的发展做出努力和贡献。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体育锻炼和文体活动,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班级体,无任何违纪、处分。

三、 奖项设置和条件

(一)学习优秀奖

学习成绩名列前茅,60人班级排名前5名,30人班级排名前3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90分以上,无补考。

(二)创新奖

 1. 学习成绩良好,60人班级排名前15名,30班级排名前10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80分以上,无补考;

    2. 在学好本专业的同时,积极涉足其他相关领域的学习并取得一定成绩或奖励者;(荣获校级以上奖励)

(三)公益奉献奖

 1. 学习成绩良好,60人班级排名前20名,30班级排名前15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75分以上。

2. 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校内外、学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3. 热心为他人服务,乐于助人,先人后己,不斤斤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四)帮困助学金:

  1. 学习成绩良好,60人班级排名前20名,30班级排名前15名,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成绩75分以上,无补考现象。

2. 家庭经济困难(县级民政部门贫困证明),或家庭特殊(单亲或残疾);

3. 生活俭朴,勤俭节约,无不良嗜好。

(五)教书育人奖

1.为人师表,严谨治学,教学成果良好。

2.具备一定的科研和管理能力。

四、基金的申请和评审程序

基金按年度申请,每年10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2月底前评审完毕。具体程序为申请人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爱心基金申请表》。班主任审核通过,报学院复核备案,由基金委员会负责审批。

五、奖助人数和金额

基金管理委员会讨论确定

六、获奖助学生的管理

在接受奖、助期间,如有下列情况者,停止发放奖助学金,情节严重者原则上要追回所发奖助学金。

1. 违反校纪校规,受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2. 学习不认真,重修科目在一个学年内达两科(含两科);

3. 为人不够诚实,没有如实反映情况,夸大困难程度;

4. 受资助人有吸烟、喝酒,或其他与贫困生不相符的高消费行为;

获奖、受助学生每学期应交一份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总结,并上报基金管理委员会;定时向资助企业或个人汇报学习、思想、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七、基金的组织管理

1. 成立专门的基金管理委员会,基金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学院领导、赞助企业、社会捐助人士共同组成。

2. 基金使用严格按照委员会的要求,充分体现捐款人意愿,确保专款专用,并接受委员会的监督和检查。

八、本章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云南农业大学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

                     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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