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春娥 | 2019-04-18 阅读:2453
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履行监管职责,对小板桥出租地块进行检查
2018年4月17日上午,由国有资产经营公司马红春总经理带队,对位于官渡区小板桥镇羊甫村,我校原滇杂中心出租地块的资产安全进行检查。与承租方相关负责人进行情况了解和交流,并对场地范围内的建筑、各类附着物的使用情况及现状进行了视频和图片采集。
通过检查,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及我校关于国有资产出租管理相关文件的规定,要求承租公司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加强对出租场地的管理,做到依法经营,加强内部人员的管理,并进行安全教育知识的宣传和培训,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杜绝安全隐患,确保学校资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