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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08 11:05:04 产业经济研究室
为巩固蔗糖产业的发展,加快普洱市景谷县糖料基地建设,增加蔗农收入,提高种蔗积极性,近日,景谷县政府出台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2011年度甘蔗收购奖励办法及生产扶持措施》。 具体办法分为收购价及蔗款结算和生产扶持政策两方面。在收购价及蔗款结算方面,甘蔗收购价实行2010/2011、2011/2012、2010/2013三年不变。榨季一类品种270元/吨,二类品种250元/吨,三类品种200元/吨。如果采用一、二类品种上半径做种头的,在相应等级下半径入榨加15元/吨。为使制糖企业与蔗农之间真正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利益共同体,实行甘蔗价与糖价挂钩联动,蔗款二次结算的办法。企业糖价平均销售价超过4500元(含税),实行二次结算,即结算金额=4500元/吨×5%×入榨甘蔗量,低于4500元/吨,不进行二次结算。 在生产扶持政策中,种植秋蔗的农户,企业每亩给予无偿和有偿扶持砍种费30元;下田连片种植20亩以上,每亩补助160元;旱地连片50亩以上的,每亩补助50元。种植一、二类品种企业给予预购定金扶持,一类品种每亩350元,二类品种每亩300元。 (中国糖协——糖业要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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