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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5 19:22:20 产业经济研究室
工商银行业云南省分行、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农业发展银行云南省分行、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华夏银行昆明分行、云南鲲鹏农产品电子商务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云南云维糖业公司、云南英茂糖业有限公司、云南力量生物制品(集团)有限公司、临沧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凤庆糖业集团有限公司、永德糖业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中糖发展有限公司、云南东方糖酒有限公司、昆明立成冠糖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新储物流有限公司: 为了保持2011/2012年度制糖期制糖企业生产正常进行,解决企业季产年销所需资金问题,保证按时兑付农民糖料款,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安排2011/2012年度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的通知》(发改经贸【2011】2905号),经研究,现将国家安排我省2011/2012年度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安排给你们(具体承储企业和安排数量详见附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国家安排我省工业短期储存食糖计划50万吨,由制糖企业和食糖经营公司负责承储。储存期原则上为半年。短期储存糖的风险和贷款利息、储备费用全部由承储企业承担。 二、短期储存食糖优先安排还贷情况好、信誉高、效益好、收储能力强的制糖企业集团和经营公司。短期储存食糖所需贷款资金,由承储企业按照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认可的质押或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请有关银行根据本通知安排的指导计划,并参照上年执行情况,对食糖收储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认真审核,对符合信贷条件的企业及时发放收储所需贷款资金。凡是2011年承担短期储存食糖任务,尚未还清银行贷款本息的企业,这次收储贷款不予发放。 三、各承储企业要认真做好工业短期储存食糖的收储工作,进一步完善储存糖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在接到本通知之日即组织实施,确保收储计划的完成。 (云南糖网——滇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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