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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13 15:07:54 产业经济研究室
云南糖网讯 会上,省局领导对国家出台农产品增值税进项额核定扣除的税收政策做了详解:目的是为了保证各区域农产品税收政策的统一,体现税收的公平,更好的组织农产品行业税收。县政府、财政提出:政策的出台,增加了制糖业的进项税金,影响了全县的财政收入;企业对政策带来的效益做了交谈。 会后,陇川县国税局对农产品定额抵扣政策提出了三条建议: 一是严格执行上级出台的税收政策,但白砂糖核定的甘蔗单耗与企业生产的单耗出入较大;全县制糖企业财务制度健全,核算清晰,能准确提供农产品数据,希望省局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制糖业农产品进行据实抵扣进项税额,不在执行农产品定额抵扣政策。 二是陇川县税源单一,主要依赖制糖业,制糖业以白糖为主要生产产品,酒精为辅,农产品定额抵扣政策的执行,不仅减少了生产单耗较低的制糖企业的税收,也增加了生产单耗较高的制糖企业的税收,未体现税收的真实性和公平性。 三是对制糖业2012年7月1日后抵扣的农产品,按农产品实际支付金额开具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做为依据,进行清算,对少缴、多缴的税收进行补退。 云南糖网编辑注:2013年8月云南省国税局下发有关于甘蔗等农产品的增值税抵扣文件。 (云南糖网—滇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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