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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9 19:26:46  产业经济研究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甘蔗产业技术体系计划管理和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岗位专家、研究室、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及相关依托(主管)单位:

一年来,甘蔗体系专家和各层级负责人及主管(依托)单位,按照省委省政府及省农业厅的要求,在体系的统一安排部署下,积极开展甘蔗体系的建设和项目实施工作,为我省蔗糖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科技支撑作用。目前,第二年的计划任务书即将签订,为了做好2009-2010年工作总结,认真落实2010-2011年工作计划任务,确保体系建设卓有成效,请体系专家、各层级负责人及主管(依托)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要求,做好体系新年度工作计划。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体系专家和各层级负责人,根据第一年度体系建设任务书内容和目标,认真做好20099-20109月的工作总结(20103-9月的工作并入其中),具实填报经费结算表(原预算中的专用设备购置费和材料费合并为材料和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等附表。以上总结和附表,请于20101016日前将电子版上报体系办公室,经费结算表一式5份盖章后,以特快专递寄出或专人送达。

二、按照省农业厅统一要求,在认真总结上一年计划任务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甘蔗产业发展需求,根据《甘蔗体系建设方案》的总体任务和目标,认真分析研究,以科学性、针对性、前瞻性和实用性为原则,突出重点,进一步明确第二年度的计划任务和目标,认真填报《任务书》,其内容要尽量兼顾总结中的附表内容。同时,要严格按照《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和经费的开支类别,在第一年度经费结算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本年度的经费预算,并严格按照预算科目进行列支。按照农业厅最新通知,第二年度任务书的期限界定为20106月至20116月,请各单位填报后于20101016日前将电子版报送体系办公室,单位签章页一式8份盖章后,以特快专递寄出或专人送达。

三、关于测产工作,经首席科学家与省农业厅协商,甘蔗体系测产工作具体安排如下:测产时间为今年的12月至明年的3月间完成。测产工作由首席科学家牵头组织,体系办公室负责安排,邀请35名体系外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实地测产。请各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的建设依托单位,提出测产方案(包括单位、测产内容、具体时间和当地的3名专家建议名单等),于1220日前上报体系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四、各功能实验室及其岗位专家,要在第一年工作基础上,根据甘蔗产业发展和学科发展需求,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及早制定本岗位的试验示范技术方案,落实试验地点、品种和农资等;综合试验站及区域推广站要根据一年来的试验示范结果,提出今年向辖区及辐射区域推荐的品种和技术,具体要求为:综合试验站推荐品种不少于4个,栽培技术不少于3项;区域推广站向辖区及辐射区域推荐的品种不少于2个,栽培技术不少于2项。各单位要作好试验用地、种苗及间套作物种子、农资和技术及人员的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工作按计划进行,保障工作实效。

五、体系各成员要按照省农业厅及甘蔗体系管理办法的要求,一是要重视和落实工作月报制度,认真做好专家和站长的工作半月志。月报中要反映本月来本单位开展的主要工作、进展和成效等。二是要加强宣传,扩大影响,按时完成省农业厅要求的计划任务。同时,要提高信息宣传的质量。各单位在报送简报和信息宣传时,要严格按照《甘蔗体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宣传报道本层级的研究示范工作进展和管理工作,不能只是进行简单的宣传报道。如简报中要体现出XX实验室、XX综合试验站或区域推广站开展了那些具体工作、取得那些工作成效,要体现体系的研究示范工作内容、水平和管理痕迹,否则,一律不上报入网站宣传,也不列入考核统计。三是体系专家和各层级负责人要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本单位研究、示范和推广工作和管理工作的档案管理,认真做好年度档案、图片、电子文本、宣传培训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六、请体系建设依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省财政厅、农业厅及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切实做好甘蔗体系的建设、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和检查督促工作,加强对体系经费的监管,督促体系建设依托单位规范财务管理,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农业厅或甘蔗体系办公室报告。

七、甘蔗体系计划在12月左右组织召开体系工作总结及现场观摩会,请各成员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具体会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云南省现代农业甘蔗产业技术体系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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