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产业经济动态国内动态
2014-12-25 20:02:28  产业经济研究室

2014/15榨季海南省糖料主产区甘蔗收购首付价格定于400元/吨

关于我省2014/15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物价局、洋浦经济发展局,省内各制糖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有关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2014/15榨季糖料甘蔗收购价格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4/15榨季,我省糖料甘蔗收购首付价格(田头价,下同)一价区(儋州、东方、昌江、白沙、乐东等市县)为400/吨;二价区(海口、澄迈、定安、临高、文昌、屯昌等市县)为380/吨。

二、实行糖料甘蔗收购价格与食糖销售价格挂钩联动、二次结算管理方式。收购首付价格与亚法一级白砂糖(标准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5300元挂钩联动,挂钩联动系数为6%

三、榨季结束后,如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每吨高于5300元,根据二者价差以及糖料甘蔗与食糖价格挂钩联动系数合理确定、公布二次结算价。如食糖平均含税销售价格不高于每吨5300元,不实行二次结算,维持收购首付价格不变。

四、全省统一二次结算食糖平均销售价格,食糖平均销售价格的测算及公布将在榨季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省内各制糖企业要严格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积极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做好糖料甘蔗价款的二次结算工作,及时、足额支付农民糖料甘蔗价款,不得有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不执行政府价格政策的行为。

六、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糖料甘蔗收购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肃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Copyright © 2010 云南省现代农业甘蔗产业技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