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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9-13 14:28:55 产业经济研究室
南宁糖业8日晚间公告,9月7日,公司收到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转来的“双高”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预拨款4,627.20万元,按会计准则,该笔款项确认为递延收益,会对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双高”基地建设政府补助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厅等部门自治区 500 万亩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资金统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116 号)、广西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和追加南宁市相关县区 2015 年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土地整治“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通知》(桂财建[2015]320 号)、广西区财政厅《关于下达自治区第一批“双高”基地水利化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农[2015]97 号)等文件精神,我公司承担了广西自治区优质高产高糖糖料蔗基地建设的任务。 2017 年 9 月 7 日,我公司收到南宁市武鸣区财政局转来的“双高” 基地建设补助资金预拨款 4,627.20 万元,其中有 3,543.64 万元是与资产相关的补助,有 1,083.56 万元是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与收益相关的补助款确认为当期收益。 本次公告的政府补助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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