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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2-24 21:12:11 产业经济研究室
云农科〔2011〕12号 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州市农业(畜牧)局,省农科院、云南农大,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聘用人员业绩考评制度,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第一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科字〔2009〕53号)精神,我厅研究制订了《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考评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 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人员 考评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以下简称“体系”)持续健康发展,规范体系运行,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第一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科字[2009]53号)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评对象为体系内聘任人员,包括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区域推广站站长。 第三条 考评的主要依据: 1.任务书、任务委托协议书; 2.个人年度述职报告; 3.工作报告或信息报送; 4.其他。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考评分年度考评和综合考评。年度考评与体系年度会议结合,在每年12月至次年1月之间进行;综合考评每2年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当年不再安排年度考评,综合考评结果请于3月底以前报送省农业厅科教处。 第五条 首席科学家的考评,由农业厅科教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第六条 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区域推广站站长的考评,由各产业技术体系执行专家组组织实施。 第三章 考评内容 第七条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 3.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4.对本体系运行机制的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 5.体系团队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八条 研究室主任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研究领域国际国内前沿跟踪情况; 3.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 4.与首席科学家和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及与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的结合情况; 5. 工作报告或信息报送情况; 6.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 7.经费使用情况。 第九条 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国内前沿跟踪情况; 3.与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和其他岗位专家的交流协作情况及与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的结合情况; 4. 工作报告或信息报送情况; 5.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 6. 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综合试验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跟踪情况; 3、与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区域推广站的配合情况; 4.信息报送情况; 5.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一条 区域推广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跟踪情况; 3.与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的配合情况; 4.信息报送情况; 5.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 6.经费使用情况。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见附件1) 第四章 考评程序 第十二条 首席科学家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2.由农业厅科教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本体系全体人员按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进行无记名投票(评议表见附件2),并根据投票结果确定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第十三条 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站长、区域推广站站长 1.本人依据考评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在本体系的考评会议上述职。 2.由体系人员对被考评人打分(打分表见附件4、5),被考评人不对本人打分。 3.由执行专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组织对打分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按照执行专家组成员评分占权重的60%,体系人员评分占权重的40%,计算出本人的平均得分。 4.根据得分结果确定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80分以上为优秀;60-79分为称职,60分以下为不称职。根据考评等级,形成考评意见。 第五章 考评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 考评结束后一周内,首席科学家将本体系人员总体考评情况报送农业厅科教处。 第十五条 年度考评优秀岗位人员,将由农业厅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活动。 第十六条 年度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岗位人员,由农业厅科教处征求体系部分专家的具体意见后,向其提出整改意见;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为不称职的,取消聘任资格。 第十七条 综合考评与年度考评程序相同,综合考评结束后,首席科学家将本体系人员考评打分情况进行排序,并提出淘汰名单建议(每个体系至少2个),报送农业厅科教处。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农业厅科教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 2.首席科学家评议表( 年度) 3.研究室主任考评打分表( 年度) 4.岗位专家考评打分表( 年度) 5.综合试验站站长考评打分表( 年度) 6.区域推广站站长考评打分表( 年度) 附件1 关于考评内容的说明 一、首席科学家 1.任务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主要是重点任务、基础性工作、前瞻性研究、应急性任务完成情况。 2.对产业发展的决策咨询情况:主要是政府生产决策咨询情况及向社会提供服务和信息咨询情况等。 3.对本体系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主要是对本体系各功能研究室、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的各项工作管理情况;对本体系各研究室之间、岗位专家之间、研究室和岗位专家与综合试验站和区域推广站之间的工作协调情况等。 4.对本体系运行机制创新和学风建设情况:主要是本体系运行中开展联合协作、与其他体系和项目的有机衔接、各种利益关系处理、求真务实学风建设情况等。 5.体系团队建设情况: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情况等。 6.经费使用情况。 二、功能研究室主任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依据与首席科学家签订的任务委托书内容而定。 2.对本研究领域国际国内前沿跟踪情况:主要是对本研究领域国际国内研究进展的掌握了解情况。 3.对本研究室的组织管理和工作协调情况:主要是在首席科学家领导下,对本研究室各项工作管理情况,对各岗位专家之间的工作协调情况。 4.与首席科学家和其他研究室的交流协作情况及与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的结合情况; 5.工作报告或信息报送情况:包括填写质量和数量。 6.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本研究室团队人员参加各项任务情况,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情况等; 7. 经费使用情况。 三、岗位专家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依据与首席科学家签订的任务委托书内容而定。 2.对本岗位领域的国际国内前沿跟踪情况:主要是本岗位领域国际、国内研发进展的掌握了解情况; 3.与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的交流协作情况及与综合试验站、区域推广站的结合情况; 4.工作报告或信息报送情况:包括填写质量和数量。 5.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及团队建设情况:本岗位的团队人员参加各项任务情况,团队建设与人员培养情况等。 6.经费使用情况。 四、综合试验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依据与首席科学家签订的任务委托书内容而定。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情况:主要是区域产业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突发性事件的报告,以及技术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支撑情况等。 3、与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区域推广站的配合情况; 4.信息报送情况:包括填写质量和数量。 5.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本岗位的团队人员参加各项任务情况,团队建设与人员培养情况等。 6.经费使用情况。 五、区域推广站站长 1.任务委托协议书中规定的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依据与首席科学家签订的任务委托书内容而定。 2.对本区域产业发展和技术支撑情况:主要是区域产业信息动态变化监测、突发性事件的报告,以及技术培训和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的支撑情况等。 3、与首席科学家、功能研究室主任、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的配合情况; 4.信息报送情况:包括填写质量和数量。 5.团队人员参加体系工作和团队建设情况:本岗位的团队人员参加各项任务情况,团队建设与人员培养情况等。 6.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2 首席科学家评议表( 年度) 产业技术体系 首席科学家:
注:在相应栏目的文字前划“√” 附件3 研究室主任考评打分表( 年度) 产业技术体系 研究室主任:
附件4 岗位专家考评打分表( 年度) 产业技术体系 岗位专家:
附件5 综合试验站站长考评打分表( 年度) 产业技术体系 综合试验站站长:
附件6 区域推广站站长考评打分表( 年度) 产业技术体系 区域推广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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