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行〔2024〕73号)文件要求,报销公务接待费用须提供“三单一票一函”,即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接待菜单、发票、公函或邀请函。从2024年5月1日开始,在公务接待费(含国内公务接待和外事接待)报销时,除按原要求提供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发票、公函或邀请函外,必须提供接待菜单方可报销。
特此通知
云南农业大学
2024年4月30日
综合科: 65227522预算科: 65227656 会计科: 65227665 收费科: 65220915结算科: 65220861项目资金管理科: 652297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