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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01 09:18:54   访问:8776

关于学生2019-2020学年住宿费和水电费收费工作通知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我校实际,经研究,现对我校学生2019-2020学年住宿费和水电费收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费用计算方式:

(一)住宿费

12019-2020学年第1学期为完整学期,全体住校学生统一按照5个月收取学期住宿费。

22019-2020学年第2学期受疫情影响,只有部分学生返校住宿,按照在校住宿15天及以上、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15天以下的按半个月计算的原则,据实结算住宿费。

1)返校毕业生的住宿费:按照本学期返校实际入住宿舍之日起至毕业典礼65日截止核算;

2)返校非毕业生的住宿费:按照本学期返校实际入住宿舍之日起至学校原定放假712日止核算;

3)未返校学生的住宿费:2019-2020学年第2学期不收取住宿费。

(二)水电费

我校学生普通宿舍水电免费;学生公寓水电为先使用后缴费,在实施相应的水电数减免后,每学年末收取减免后的学年水电费(以下简称水电费),现阶段应收缴2019-2020学年水电费,计算方式如下:

1、第一批次返校学生水电费:按525日截止的水电表数,扣除5.5个月应减免数后,据实收取水电费。

2、其他批次返校学生和所有未返校学生的水电费:按525日截止的水电表数,扣除5个月的水电减免数后,据实收取。

二、2020届毕业生住宿费和水电费收费(退费)方式(非毕业生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鉴于疫情期间学生返校情况,无法按往年以宿舍为单位收取水电费,本次水电费采用均摊到宿舍个人方式,与住宿费同时收取。按学生处计算出住宿费和水电费的实际应收数,对学生进行收费或退费。  

12020525日以前已交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以上计算方式退住宿费,并交应承担的水电费。

实际应退金额=应退住宿费-应交水电费

2 2020525日以前未交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的学生,按更新后的住宿费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和水电费。

3202061日至63日,学生通过“智慧云农”微信公众号“校园生活”—“学生缴费”菜单进入缴费查询系统,在“领款”页面查看实际应退金额并确认银行卡号。在“缴费”页面查看欠费信息并按相应提示完成交费。

4202065日前,学院登录财务处网站“学生缴费查询系统”打印退款明细表(由于受疫情影响,学生不需签名确认),由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交财务处收费办公室。

5、财务处预计在2020610日前将应退款项转入学生农行金穗卡。

为了毕业生能顺利离校,鉴于疫情期间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部门务必紧密配合,学院必须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并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

若对住宿费、水电费收费金额有疑问,请致电学生处宿管科,电话:65227553,

若对交(退)费问题有疑问,请致电财务处收费科,电话:65220915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财务处

2020522



综合科: 65227522
预算科: 65227656
会计科: 65227665
收费科: 65220915
结算科: 65220861
项目资金管理科: 65229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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