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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评价通知

2024-12-31  阅读数:562 

教评通〔202421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质量意识,提高质量保障体系运行有效度,坚持实施全员覆盖、全过程覆盖、全方位覆盖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通过以评促教、以评促学来充分了解我校师生教与学的现状,做好教学双向互动和整改,实现教学相长,共同推动良好教风学风形成。学校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组织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自评和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自评与评学是健全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完善多元、多维课程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手段。各学院须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宣传,组织师生认真参与评教评学与自评工作,提高师生共同参与质量评价的积极性,确保全员参与评价工作。学生评教参评率及教师自评、评学率将纳入学院教学管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二、工作安排

本学期课堂教学评价统一在“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学生需对本学期所学课程进行评价,任课教师需对本学期所授课程进行自评与评学。

(一)评价时间

20241231日—2025117日。

(二)评价主体

1. 学生:全体在校本科生。

2. 教师:本学期给本科生授课的全体教师。

(三)评教课程

本学期开设的所有本科生课程。

(四)评价方法

1. 在课程评价时间内,学生及任课教师可从微信端或网页端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课程课堂教学评价。请各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仔细阅读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操作手册。学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教师操作手册详见附件2,院级管理员查看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推荐使用微信端参评

2. 任课教师可以在“评价我的”模块查看评进展各教学单位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可实时进入“学校统一信息门户-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学调查-期末评价-统计分析”查看评价进展情况。

3. 评价结束后,各任课教师应及时查看“教学分析-数据分析报告”中的院系和教师个人评价分析报告,结合报告进行总结。

4. 教学单位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应督促教师根据学生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改进教学方式和方法,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学院做好宣传指导工作,认真组织和督促学生开展评教工作,务必保证每位学生按时完成评教。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所有任课教师,严格按要求开展自评与评学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参评教师需对其任教的所有课程及教学班进行评价,应仔细阅读评价指标,按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的评价。

参加评教和评学师生的个人信息都受到严格保护,师生的评学、评教结果不会泄露任何个人信息,请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不允许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

(四)评教期间,如有相关问题,请联系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学督导与质量监控科,联系人:刘亚娟,联系电话:65229538

 

附件:1.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

2.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教师操作手册

3. 教学质量管理平台院级管理员查看操作流程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