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0 阅读数:94
教评通〔2025〕10号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规范课程管理,加强课程改革,推动课程内涵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第六批课程评价初评定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部门)初评
(一)开课学院(部门)是课程建设质量把关的责任主体,各学院(部门)结合自身实际,组织专家完成所开课程初评定级工作,专家评价操作方法请查看附件1。
(二)学院(部门)初评阶段,对教师申请等级为A+、A、B级的课程,每门课程应由至少3名(需为奇数)国内一流本科院校的高水平同行专家评价;申请其他等级的课程,每门课程应由至少3名(需为奇数)高水平同行专家评价。
(三)原则上专家应当具有高级职称,且专业背景与评审的课程相关。
(四)请各学院(部门)把握专家评审进度,督促专家按时完成学院初评工作。
二、初评备案
(一)初评完成后须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初评阶段每门课程的等级结果,确定最终的推荐等级。
(二)学院(部门)初评结果公示至少5天。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由教师本人将申诉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诉材料,结合课程实际水平和评价过程、评价意见等,对课程等级结果进行审定复议,确定学院(部门)推荐等级。
(三)学院(部门)按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综合性意见汇总所有课程评价等级并填写附件2,专家评审等级和学院(部门)推荐不一致的课程需填写不一致原因,并登录课程评价系统操作完成“初评备案”。
三、初评时间
2025年6月20日-2025年7月4日晚23:59。
四、其他事项
学院(部门)将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相关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课程等级公示文件、附件2)于2025年7月10日下午5点之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课程评价管理科(耕读楼627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和老师,联系电话:0871-65220625,电子邮箱:ynaukczx@163.com。
附件:
1. 云南农业大学课程评价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
2. 云南农业大学学院(部门)课程评价等级推荐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