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24 阅读数:1782
教评通〔2023〕3号
各学院:
为严格把关课程质量水平,客观公正的遴选出高质量课程,正常推进课程评价工作,请各学院按要求严格开展好课程评价学院初评工作,根据教师授课实际情况认真做好参评课程评价支撑材料的审核工作及学院专家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评价支撑材料的审核工作要求
1.分配审核任务
各学院教学秘书组织系室负责人、专业负责人、课程负责人等参加课程评价材料审核工作,并按系统操作指南将审核任务分配给相关责任人;审核人员按要求完成审核工作,不合格资料重新上传后需再次审核。
2.审核材料
(1)材料类别完整性。自评等级为C等级参评课程需提交基本材料;自评等级为A或B级参评课程教师需提交基本材料+高阶材料;团队课成员是否按要求分别提交各自授课视频内容等课程材料;已传视频在线资源建设说明的文字材料等;
(2)材料的规范性。材料能否正常打开(如提供的在线资源账号密码可正常登录)、查看、下载,材料内容与目录是否对应正确;
(3)材料内容完整性。如需要手写签字的材料教师是否签字,学生测试材料是否按要求提交齐全;
3.学院审定
做好参评课程教师申报自评等级的合理性决判、课程质量水平把关,在规定时间内审查材料并确认签字。
4.教师修改资料(审核不合格)
若评价支撑材料不符合文件要求的请驳回,并通知参评教师在规定时间内检查、完善、重新提交评价支撑材料。
(二)学院初评
学院初评阶段,对申请A、B级的课程,每门课程应由至少3名(需为奇数)国际或国内一流本科院校的高水平同行专家评价;申请其他等级的课程,每门课程应由至少3名(需为奇数)校内外高水平同行专家评价。请学院教学秘书把握学院专家评审进度,督促专家按时完成学院初评工作;
二、工作时间要求
(一)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学院材料审核工作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5日晚23:59完成。
1.初审材料: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4日晚23:59
2.学院审定:2023年11月27日-2023年12月5日晚23:59
(二)初评工作安排
完成评价支撑材料审核工作后,教学秘书按参评课程自评等级为课程分配可评价专家。学院专家初评工作时间安排:2022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4日晚23:59
三、其他注意事项
在整个评价支撑材料的审核阶段教师都能进行修改、完善和上传操作。
课程中心联系人:和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220625
办公地点:至诚楼118室
电子邮箱:ynaukczx@163.com
课程中心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