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7 阅读数:1825
教评通〔2023〕6号
各学院:
第四批课程评价工作各学院专家初评阶段已完成,请根据《云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价等级评定方案(试行)》校政发〔2021〕120号文件要求,开展课程评价学院初评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组织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审定初评阶段每门课程的专家评审等级结果,确定最终的学院等级(可参考《云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价等级评定指标体系(试行)》(附件3));
(二)要求学院初评结果公示5天。公示期内,对结果有异议的,由教师本人将申诉申请及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申诉材料,结合课程实际水平和评价过程、评价意见等,对课程等级结果进行仲裁;
(三)学院按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综合性意见填写《云南农业大学**学院课程评价等级推荐表》(附件1)和《云南农业大学**学院课程评价等级推荐表(专家等级与学院推荐等级不一致)》(附件2),并登录课程评价系统操作完成“初评备案”。
二、其他要求
(一)专家综合等级与学院推荐等级一致的课程汇总填写附件1;专家综合等级与学院推荐等级不一致的课程汇总填写附件2;附件1和附件2需由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所有参会成员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二)学院将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材料(会议签到表、会议纪要)、学院公示结果及附件1、附件2报送至课程中心(至诚楼118室)。提交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月4日(周四)
17:30前。
课程中心联系人:和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220625
办公地点:至诚楼118室
电子邮箱:ynaukczx@163.com
附件:1.云南农业大学**学院课程评价等级推荐表
2.云南农业大学**学院课程评价等级推荐表(专家等级与学院推荐等级不一致)
3.云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评价等级评定指标体系(试行)
课程中心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