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ster | 2017-05-31 阅读:6665
各学院、部门:
今年是木署村、新华村脱贫出列第三方评估的关键时期,根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贫开发〔2017〕8号)要求,帮扶干部要扎实开展好结对帮扶贫困户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干部结对帮扶自查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落实。
“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社会服务办公室(代章)
附件
干部结对帮扶自查整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开展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认真落实省“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干部结对帮扶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我校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群众满意度,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省联席办关于做好干部结对帮扶自查整改的工作安排,对照干部结对贫困户的比例标准,适时调整完善木署村、新华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关系;要求帮扶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准扶贫政策措施,科学制定并严格落实帮扶规划和年度计划,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帮扶工作;依托学校驻村扶贫工作队逐户核查大数据平台“结对管理”情况,完善大数据平台信息,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工作任务
(一)完善结对帮扶关系。认真梳理学校干部调整变动情况和木署村、新华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整变化情况,新提拔的干部要及时补充到帮扶干部队伍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已退休或人事关系变动的干部要尽快安排退出帮扶干部队伍终止结对帮扶关系;通过开展“回头看”调出的非贫困户要及时终止结对帮扶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调入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要尽快安排结对帮扶干部纳入扶贫对象。按照“贫困户超过3万人的县(市、区),1人最多结对帮扶8户贫困户;贫困户不足3万户的县(市、区),1人最多结对帮扶5户贫困户”的标准,切实做好结对帮扶关系调整工作,确保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
(二)制定落实帮扶计划。通过实地调研,入户走访,详细掌握贫困村、贫困户情况,按照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加大资金、项目、技术等的扶持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帮扶计划和落实行之有效的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解决具体困难,鼓励贫困户坚定脱贫信心,奋发自强,勤劳致富。
(三)完善大数据平台信息。依托学校派出的驻村扶贫工作队,联合县、乡(镇)、村挂点驻村工作力量,逐村、逐户核查大数据平台“结对管理”情况,对贫困户属性、主要致贫原因、家庭成员信息、生产生活条件、帮扶责任人信息、扶贫计划、帮扶措施等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不对应信息及时修正完善。
(四)加强扶贫政策培训。组织帮扶干部围绕精准扶贫政策措施开展培训,原则上每年集中培训1-2次。科学设置培训内容,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精准扶贫业务知识、脱贫致富专业技能,使帮扶干部深入领会和掌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帮扶工作能力。
(五)扎实开展“转走访”工作。木署村、新华村面临脱贫出列第三方评估的关键时期,帮扶干部要加强与结对贫困户的沟通联络和帮扶工作,自行深入贫困户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认真核对贫困户信息,掌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统计帮扶成效,围绕“三率一度”(力争实现贫困发生率不超过3%,错退率不超过2%,漏评率不超过1%,群众满意度不低于90%),深入了解脱贫进展情况,查缺补漏,进一步调整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回访长效机制,防止扶贫再返贫。
(六)开展扶贫工作考核。制定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对全校各学院、各部门、扶贫项目团队、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进行年度扶贫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学院、部门领导班子、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统一,作为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聘、绩效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帮扶措施不落实、帮扶成效不明显、群众满意度低的,实行严格问责,压实工作责任。
三、进度安排
(一)2017年6月30日前,动态掌握帮扶干部、贫困户调整变化情况,完善结对帮扶关系。
(二)2017年7月31日前,帮扶干部结合贫困户实际,按照脱贫政策要求,制定帮户计划,落实帮扶措施。
(三)2017年8月31日前,逐村、逐户核查大数据平台“结对管理”情况,对相关信息进行排查,完善大数据平台信息。
(四)2017年9月30日前,针对我校派出的帮扶干部,集中组织1次精准扶贫政策措施专题培训。
(五)2017年12月31日前,帮扶干部至少2次自行深入木署村、新华村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现场开展帮扶工作。
(六)2018年1月31日前,对全校各学院、各部门、扶贫项目团队、驻村扶贫工作队、帮扶干部和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开展扶贫工作年度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责任。各学院、部门要切实将干部结对帮扶自查整改工作作为脱贫攻坚“找问题、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自查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二)注重工作实效。各学院、部门必须紧紧围绕自查整改工作的目标任务,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把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三)按时完成任务。各学院、部门要严格按照自查整改工作的进度安排,结合实际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报社会服务办公室,学校将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未能及时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的部门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