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分制改革,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潜力,在一年级学习结束后,学习成绩优秀者,可以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特长申请重新选择专业。为了做好该项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选择专业的范围:学校现设所有本科专业,但不能跨招生时的文、理大类。
二、申请资格与条件
1、在本学年内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2、在本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
3、平均学分积点达到3.0以上(含3.0),且平均学分积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以内。
4、转入体育、英语类专业需加试体育和英语,加试成绩合格。
三、工作组织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于每年的6月底报教务处本学院可接收转专业学生的计划。
2、教务处于下一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院提供学业成绩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经学院审查后向全校公布。
3、学生在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务处网页,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交到所在学院,学院汇总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4、教务处按照以下原则组织转专业录取工作,并公示录取名单。
(1)优先录取相近专业、相近学科。
(2)如申请转入人数超过该专业教学资源允许条件时,按照学分积点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5、经公示后无异议者,教务处将《云南农业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申请表》送转入学院,学院签署意见后交教务处。
6、转专业学生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报到注册。
1、转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交纳学费,其转专业前的在校修业时间连续记入转入专业的标准学制。
2、自转专业通告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接收学院要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对转专业学生的已修和需补修课程(以下简称补修课程)进行认定,经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报教务处备案。转专业学生必须按照转入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及要求学习,同时还必须妥善安排时间,学习并取得需补修课程学分。
3、学生原已获得的课程学分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要求的,经转入学院确认、教务处审核后,予以承认;不符合要求的,作为选修课成绩记载。
五、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六、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