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专业:
为进一步落实《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通知》(校政发〔2016〕1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教学办审核通过《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关于2017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实施细则》。请有转专业需求的同学依照本细则认真执行。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6日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关于2017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实施细则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通知”(校政发〔2016〕18号)文件精神和原则,结合食品科学技术学院教学资源和专业特色,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选择条件。符合校政发〔2016〕18号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专业,进出自由。
第二条 学生规模。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各专业在现有学生人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可再增加20%,如有转出,可根据转出人数调整转入名额。
第三条 考核标准。按照申请转入学生的学分积点高低排序,择优录取。
第四条 不适用学生。本实施细则不适用于专升本学生。
第五条 身体条件。自主选择专业的学生身体健康条件需符合未来从事食品相关职业的要求,具体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实施。
第六条 工作组织。由教学办负责相关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 此实施细则由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