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发(2022)17号)、《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及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关于2024年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工作提示》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为进一步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管理,确保过程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拔人才,特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架构
由食品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和劲松
李世俊
副组长:黄启超(兼纪检监督)
字成庭 方崇业 董文明
成 员:高
斌 各学位点点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工作方案,总体安排相关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和劲松(兼)
副主任:高 斌
成 员:朱
通 曹
瑜 张
维 王
艳
复试过程中原则上由学位点点长兼任复试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对考生的各复试/面试环节考核及拟录取总成绩核验等具体工作。
二、面试/复试工作安排
(一)“申请-审核制” 面试
1.材料审核
(1)完成时间
2024年4月26日
(2)材料审核小组成员组成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随机原则抽取审核小组专家,设组长1人,成员4人。
(3)材料审核成绩计算方法
材料审核成绩=英语材料成绩×25%+成果材料成绩×25%+导师成绩×50%。每类材料审核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2.综合面试考核
(1)完成时间
2023年4月26日
(2)面试小组成员组成
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随机原则抽取综合面试小组专家,设组长1人,成员4人。
3.综合面试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成绩=业务能力成绩×50%+面试外语能力成绩×50%。每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生拟录取总成绩
拟录取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0%+复试(综合面试)成绩×50%
按照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分别进行排序,考核材料及结果交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
(二)“申请-考核制”复试
1.复试考生分组
在复试前通过考生QQ群,将参加复试的考生分为两组,并完成复试顺序抽签。
2.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29日8:30-21:00
地点:第一小组:博学楼122室
第二小组:博学楼225室。
3.复试小组组成
每个复试专家小组设组长1人,成员不低于4人。
4.复试考核标准及计算方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50%。每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3)考生拟录取总成绩
拟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考生达到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按照达线考生的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考核材料及结果交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存。
三、录取原则
1.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2.学院根据本年度招生章程、博士招生计划、考试、考核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申请-审核制”和“申请-考核制”拟录取考生名单。
3.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