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校政发〔2025〕14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其中,专项计划包括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专项(以下简称高研院)、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专项等。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包括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三种。
三、普通计划招生
普通计划的三种招生方式及申请条件,按照《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四、专项计划招生
“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条件除须符合《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五条外,按考生来源分类别确定:
(一)来自合作企事业单位(指参与“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所依托的校企合作项目的企事业方,下同)的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
(2)TOEFL≥65 (iBT) 或550
(PBT)分、或IELTS≥5.0、或GRE≥260 (新标准)或1300 (旧标准)分、或WSK
(PETS 5) ≥55分。
(3)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学位(通过教育部认证),并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发表英文国际期刊的学术论文。
(4)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
(5)无以上证明材料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
2. 有较强的学术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
(2)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及以上或在SCI、SSCI、EI、CSCD、CSSCI、AHCI收录期刊(作者位次排名前三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须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
(3)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5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7名)。
(二)来自合作企事业单位(指参与“高研院”专项计划博士生招生所依托的校企合作项目的企事业方,下同)的一线优秀在职技术骨干,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 须获得学士学位6年及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起到博士研究生入学之日)。
2. 外语水平应达到下列要求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425分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00分。
(2) TOEFL≥65 (iBT) 或550
(PBT)分、或IELTS≥5.0、或GRE≥260 (新标准)或1300 (旧标准)分、或WSK
(PETS 5) ≥55分。
(3)在英语国家(地区)获得学位(通过教育部认证),并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发表英文国际期刊的学术论文。
(4)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含共同第一/通讯)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英文学术论文。
(5)无以上证明材料者,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英语水平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资格审查。
3. 有较强的学术能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排名前2名)。
(4)获得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排名前5名)。
(三)其余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考生参照普通计划报考条件执行。
中国现代农业联合研究生院等其他专项计划博士生报考条件按照普通计划招生方式执行。
五、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由高级职称组成的资格审查工作组(不少于3人),根据学校及学院博士生招生要求,对考生的申请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拟定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3日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资格不符或申请材料评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含60分,满分100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加后续相关环节。
六、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由高级职称组成的综合考核工作组(不少于5人,可聘请符合遴选标准的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专家参与),根据学院博士生招生实施细则(针对“申请-考核”考生)或《云南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管理办法》(针对“硕博连读”考生),对报考我院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和成绩评定。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英语能力考核、专业综合能力考核等,并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满分100分)。综合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
综合考核全程须录像、录音,所有考核材料均须妥善留存备查。
对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及一门思想政治理论科目,单科满分100分,加试工作由学院自行组织。
综合考核具体事项安排以学院后期通知为准。
七、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博学楼)238室
学院网站:https://et.ynau.edu.cn/sp/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871)65228327
学院纪检委员(监督)电话:(0871)65227772
八、其他事项
普通计划申请条件、报名程序、录取与体检、监督与违规处理及其他未尽事宜,以《云南农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和学校公布的最新规定及文件为准。
本细则由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