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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1 10:25:08  谭超

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7年招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7年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接收推免生工作的组织管理

(一)组织架构组成

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院的《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细则》,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和劲松 李世俊

副组长:字成庭 方崇业 董文明 黄启超(兼纪检监督)

成  员:高 斌  各学位点点长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实施本细则,安排具体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成员组成如下:

主  任:和劲松(兼)

副主任:高 斌

成  员:史丹侠 各复试小组组长

(二)成立相应专业复试小组

1.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每组不少于3人。专家应按照材料审核办法和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依据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筛选进入下一轮考核的考生名单。

2.成立面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5人。原则上组长由学位点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具有副高职称以上的、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为主)担任。面试过程采取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面试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等措施,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专家组应根据评分要求现场独立评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由研究生处集中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二、申请条件

申请我院推免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在本科就读学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及违法违纪等受处分记录;

(三)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系统掌握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申请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英语水平: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CET-4≥425 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CET-6≥425;

2.申请攻读我院博士学位授权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的考生,其本科阶段的专业应为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代码前4位为 0827。

三、申请程序

(一)填报志愿(2026年9月21日9:00-10月18日)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注册,上传照片及网上支付报名费后填报志愿。

(二)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学院对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或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三)复试考核(2026年9月22日8:00-10月20日)

考生查看复试通知,同意复试者按照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院下载接受复试通知学生名单,组织资格审查及综合考核。

1.复试方式:采取线上复试形式。

2.复试前,报考我院的推免生还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本科成绩单(盖教务部门公章);

(4)云南农业大学招收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查表;

(5)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科研创新证明材料、重要奖项证书(若有上述材料可提供);

(6)报考直博生的考生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云南农业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7)个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3.综合考核:包括材料审核、面试(含外语能力考核、综合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成绩(复试成绩)=外语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 +综合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30% +专业能力考核成绩(满分100分)×40%。

4.考核结果运用:根据综合考核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作为拟录取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百分制),确定为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教育部规定的其他不予录取情况。

(四)拟录取(2026年9月24日-10月20日)

学院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须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处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通过该系统接受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招生学院应加强推免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培训和管理。选聘政治过硬、品行优良、业务熟悉、责任心强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或研究生导师,承担材料审核、命题、面试等工作。

(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考本单位推免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考本单位推免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和推免招生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对于在推免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有其他严重影响招生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录取或入学资格,并报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将相关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通报其所在学校、记入学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对在推免招生工作中未严格履行职责的,或存在违规修改学业成绩、出具虚假学业成绩证明、出具虚假推荐信或推荐内容不实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违反推免招生政策规定的相关工作人员和指导教师,学校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四)学院将学生申请材料及遴选推荐、综合考核各阶段答卷、评分记录、录音录像等材料交由研究生处电子化存档。所有纸介质材料均须电子扫描保存,其中纸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录音录像电子材料至少保留5年。

(五)学院安排专人负责推免生招生政策咨询工作,及时回应考生关切,为考生提供周到服务。

五、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食品科学技术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云南农业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工作办法》为准。

联系方式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871)65228327

学院纪检委员(监督)电话:(0871)65227772

 

 

云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202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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