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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10:21:45  赵胜男

云南农业大学茶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细则

 

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关于印发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校政发〔2015〕134号)精神,为保证学院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 学生自主选择专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条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本科生认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见附件1),于202438日前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

第三条 自主选择专业的要求:

(一)不得跨招生时的文、理大类选择专业(学院茶学二虽为文理兼招,但是入学后专业基础课程多为偏理科,在大一选修的专业基础课与文科方向有很大差别,在学分替换方面存在较大困难,所以,学院暂不接受文科类学生);

(二)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三)每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本次转专业只能申请一个转入专业,由转入学院根据规定进行选拔考核,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四)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按教育部相关规定)。

(五)茶学院接收专人专业名额为1-3人。

第四条 学生申请自主选择专业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一)热爱拟转入专业,对拟转入专业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二)修完相应时间内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

(三)身体条件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专业的要求。

第五条 工作组织

(一)学院成立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组,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学生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学院要对本院转出学生的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复印的证明材料,学院要核实原件无误后,在复印件上由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38日前交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教学办,逾期不再受理。转专业学生的成绩以2023-2024学年的成绩平均积点为准;

(三)学院教学办收齐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院领导签字,并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资格审核汇总表》(见附件2),于2024313日前,将资格审核汇总表和学生相关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四)学院于2024316日前完成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考核选拔工作,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学生录取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最终录取名单交教务处学籍学历和信息管理科。

(五)经学校审批同意后,组织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

第六条 其他事宜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15〕134号)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在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中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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