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1 阅读:3715
关于报送审核评估整改机构、学习动员情况及完善
部门评估整改方案的通知
教评通[2017]2号
各学院、部门:
一、成立各学院、各部门评估整改工作组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尽快成立整改工作组,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于9月15日下午5:00前,将书面材料盖章一式一份送交逸夫楼A区306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1223124049@qq.com。
二、提交开展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材料
请把本部门组织传达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推进会精神及学习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整改任务分解表等情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于9月22日下午5:00前,将纸质材料盖章一式一份交逸夫楼A区306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电子版请发送至1223124049@qq.com。
根据学校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及整改任务分解表,结合部门实际修订完善本部门审核评估整改方案,完成本部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进程安排表,于
校评建办 教学质量监督与评估中心
二○一七年九月八日